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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型景区主要的类型

发布日期:2023-12-21浏览:191

多个机构共同管理

 

这种类型是指一个景区由两家以上的机构进行管理,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将景区按照资源类型和功能进行归口管理,第二种是将景区按照空间布局进行归口管理,第三种较为特殊,是按照功能和区域共同确定管理机构。

 

(1)按照资源类型和功能划分管理机构及其权限,将不同类型的资源归属于不同的管理机构。例如,一个风景名胜区,它归口建设部门管理;而景区内的树木则归林业部门管理;如果景区内有座寺庙,则该寺庙归宗教部门管理;庙里的古代石碑划归文物局管理。

 

(2)按照空间布局划分景区行政管辖权,主要出现在景区跨越几个行政区的情况下,对于位于不同行政区内的部分则由相应地区的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这种按照行政区划对景区进行管理的方式使得景区内部分裂较为严重,尤其是交界处的景区,往往会陷人无人管理的境地,对其发展较为不利。

 

(3)按照资源类型和景区内部空间布局共同划分管理权限。这种方法是上述两种情况的结合,以庐山风景区最为典型。庐山是江西旅游业发展的龙头,现分别属于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九江市庐山区、九江市庐山垦殖场、江西省庐山自然保护区、星子县、九江县6家单位共同管理,实行分治。其中庐山风景名胜管理为江西省政府派驻机构,它实际管辖范围只有山顶部分46 平方公里,占庐山山体面积的16%。

 

单一机构管理

 

单一机构管理可以分为县市直接管辖、乡镇管理和管理局管理三种情况。

 

(1)县市直接管辖。县市直接管辖是指景区由所在地的县市政府直接管辖,如龙虎山风景区由鹰潭市管辖,黄山风景区由黄山市管辖,井冈山风景区由井冈山市管辖。这些景区由所属县市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投资开发,统一管理。县市政府直接管理旅游景区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够从全局发展的角度出发协调景区内各分区的规划和开发。避免出现各自为政、旅游设施重复建设以及旅游产品恶性竞争的情况。

 

(2)乡镇管理。乡镇管理是指景区由所在乡镇政府直接进行管理。如吉安青原山风景区由河东镇、庐山的三叠泉中的第三叠景区由庐山区海会镇管理等。乡镇管理与景区的规模和影响力密切相关,当景区逐渐发展而超出了乡镇的界限时,这种管理模式也会向县市直接管辖或多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当采取乡镇管理模式时,旅游景区的发展会受制于管理理念和手段、技术和资金以及配套设施和服务等因素,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乡镇对于旅游景区发展的支持力度无法与县市政府相比。

 

(3)管理局管理。管理局管理是指一个旅游景区由上级政府设立的景区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如江西省的庐山、三清山等地就采取这种管理模式。景区管理局实际上是兰地政府的派出机构,实施对景区的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由于景区管理局只是一个职能管理机构而并非等同于地方政府,因此,管理局的管理与上述政府直接管理最大的差异在于景区管理局及其设置的下属职能管理机构都没有行政执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