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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数字文旅发展要实现四个突破

发布日期:2020-08-06浏览:670

以新基建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发展成为助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的新引擎。在此背景下,数字技术与文旅产业融合将不断加快,文旅行业将迎来数字文旅发展新时代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鼓励文化旅游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旅游景区建设数字化体验产品。今年以来,以新基建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发展成为助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的新引擎。在此背景下,数字技术与文旅产业融合将不断加快,文旅行业将迎来数字文旅发展新时代。未来可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突破: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文旅发展根基。新型基础设施是数字文旅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疫情引发全球经济大变局和产业结构大调整的当下,新基建和与之相匹配的数字经济是培育并壮大新兴业态、激活经济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数字经济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建设数字文旅发展的基础设施,如5G基站、数据中心、宽带、云存储、智慧灯杆等。各地应推动景区、酒店、旅行社、文博机构等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为数字文旅业态和产品创新奠定基础。推动A级景区、星级酒店、文博场所等实现WiFi免费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宜推动建设智慧灯杆、智慧导览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不断提升文旅企业数字化发展基础。

推进数字技术与行业管理融合,提升文旅行业治理效率。《意见》提出,要促进形成政企多方参与、高效联动、信息共享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以数字技术提升文旅行业行政部门的市场监管、服务水平,进而提高文旅行业治理效率,是数字文旅时代的重要特征。数字技术赋能文旅行业公共管理和服务,有几个重点方向:一是文旅数据平台建设。整合景区、饭店、旅行社、餐厅、购物场所、文博场所、公共设施等信息,构建地区数据平台,为游客提供便利的信息查询服务,并通过与企业信息对接,满足游客的预订、购买等相关需求。二是文旅企业数字监管平台建设。借用大数据、物联网、通信、遥感等技术,构建文旅企业市场监管平台,即时掌握行业发展现状,为政策出台和公共服务保障提供决策依据。如基于12301的旅游投诉监管平台,基于商业机构称重联网的放心购平台,基于位置数据的游客监管平台等。三是基于各类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的统计、分析等功能。通过对公共平台的数据分析,帮助行政管理部门更加精准地获知行业资源分布以及文旅企业发展、游客消费行为和习惯等供需数据,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更好地做出政策引导和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管理效率。

创新发展数字文旅业态,增强行业发展新动能。《意见》提出,鼓励文化旅游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意见》将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作为释放新消费需求、壮大市场主体力量、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手段。数字文旅新业态的发展,涵盖酒店、娱乐等多个行业。以无接触服务为特色的智能酒店,从线上预订、自主入住、房内设施智能控制、机器人点送餐服务到自主退房等全过程提供智能服务,大大节省游客入住时间,提升入住便利性,成为酒店行业创新的一个方向。基于AI、VR和全息技术的游乐园,是旅游娱乐创新的另一方向。利用全息技术和AI技术开发的全息沉浸式游乐园以及VR体验乐园等,通过数字科技与娱乐需求结合,形成独特的娱乐业态。基于VR技术的线上全景游,专注于线上游览,叠加游戏、互动、文创产品等内容,有望成为线上文旅创新发展的一个方向。同时,基于产业数字化而形成的文旅企业数字资产评估,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评估类企业,也将成为数字文旅发展的另一新业态。

丰富数字文旅产品和服务,提升游客出行体验。《意见》提出,要推动旅游景区建设数字化体验产品,丰富游客体验内容。数字技术在丰富和优化游客体验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文旅数字产品和服务开发及完善,可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数字文旅服务的持续优化。数字文旅服务涵盖游客出游前、中、后全过程。从游前角度,全国旅游景区、文博场所线上预订将成为常态化行为。从游中角度,景区或文博场所对游客实行刷脸或扫二维码入园,游览中的AI导游、AR导航、语音交互、公共场所信息获取、景区信息即时推送等数字服务将继续完善。从游后角度,AI生成专属游记、视频、图片等数字服务内容,也将极大提升游客出行品质,为游客提供独一无二的旅行记录。二是创新性数字文旅产品开发与完善。包括景区和文博机构的在线直播、线上全景游览、文物资源和历史场景的虚拟复原、自然人文标志物的3D打印等,这些全新的数字文旅产品形态在立体展示景区和文博机构形象与核心资源的同时,对提升其吸引力、丰富游客游览体验也有极大助益。